关于转发《关于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Published:
2011-01-30
来源:
作者:
公司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和市国资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合国资创先组发〔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并按照文件要求在1月20日之前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1月24日前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报国风塑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需报送)。
电话:(0551)5329009 传真:(0551)5319421
Email:pawjiang@163.com
附件:《关于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委属各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合创先组办〔2011〕1号)文件要求,2011年春节前夕,委属各企业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遍开展一次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并评议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主要包括完成中心任务、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等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议。
2.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党支部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3.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与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一并进行。
各企业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于2月11日前,报市国资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教处)。
联系电话:3536579
中共合肥市国资委委员会创先争优领导小组
2011年1月5日